前不久,国家建设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禁实”),明确规定对已列入“禁实”目标的城市继续使用实心黏土砖的建筑工程,经审查属实的,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不得竣工验收备案。同时要求对已按“禁实”列入城市的建筑工程项目逐一检查,对违规使用实心黏土砖的要坚决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随着国家建设部这一通知的发出,被列入全国第二批256个“禁实”城市之一的玉溪市的“禁实”工作进入了攻坚阶段。2005年,国务院发出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建筑节能的通知,云南省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云南省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管理规定之后,玉溪市被国家四部委列入2008年第二批限时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的城市。
前不久,玉溪市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成立,并设立了玉溪市墙体革新办公室,玉溪“禁实”工作正式启动。根据“禁实”工作要求,玉溪市政府发布了《推进墙体革新和推广建筑节能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2008年底前在玉溪市政府所在地红塔区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实现“禁实”,2009年底前在各县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实现“禁实”,到2010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禁实”的工作目标。确立了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引导应用为龙头,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加快科技进步,启动专项基金征管调节,重点发展以利用工业、农业、建筑废渣生产硅酸盐制品、混凝土制品、轻质板材等新型墙体材料的工作思路。同时从2007年1月1日起,全市禁止审批新建、扩建、改建实心黏土砖生产项目。
为进一步加大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加快全市“禁实”步伐,2007年市政府颁布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开工前,应按工程概算确定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元的标准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规定在城市建筑工程中,框架结构建筑的填充墙及围墙、临时建筑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不低于70%;砌体结构建筑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比例不低于60%,达不到上述使用比例的,不予返退专项基金。
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实施,玉溪市“禁实”取得了初步成效。自2006年底开始,全市相继建成和已备案登记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达25户,形成了墙、块、砖配套的新墙材产业格局。到目前为止,其中6户企业已通过审定,取得了云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合格证。全年可生产标砖8亿块、砌块15万立方米、轻质墙材100万平方米,可消耗工业废渣193.32万立方米,节约黏土资源689.57亩(以挖土3米深计),节约标煤59929.2吨,利用2.67万亩农田产生的秸秆1333.3万千克,生产的混凝土标砖、混凝土多孔砖等新墙材产品基本能满足玉溪市建筑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