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弗克案”折射自主创新软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2-2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弗克案”折射自主创新软肋
    自主创新是近几年国内喊得比较响亮的口号。但是中国的问题是口号喊得越响亮,代表这个问题越严重。“弗克案”折射出我国普遍存在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意识的不足。本案所涉及的聚羧酸产品是目前最先进的混凝土外加剂,与萘系等早期外加剂相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以前,该产品只有少数几家国外企业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近几年,国内一些有实力的企业如上海建科院、苏博特、盛瑞佳等通过自主研发,也获得了该类产品的知识产权。

    从2006年开始,国家开始大规模修建铁路客运专线,聚羧酸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一时间,聚羧酸成为了混凝土行业垂涎的“香饽饽”。而全国生产聚羧酸的企业也由几家飞速发展到了40多家(据中国混凝土网不完全统计),其速度令人咋舌。但是在这些企业当中,真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又有几家?而排除技术转让,那些并不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企业,其技术又是从哪里获得的?而最重要的问题是为什么选择自主创新的企业不多?

    道理很简单,如果拿别人的更方便、成本更低的话,为什么要选择自主创新呢?这种普遍存在的自主创新意识不足与我国长期存在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缺位有着密切的关系。

    知识产权对于国人而言并不是一个很陌生的概念。谁都知道知识产权对于创新的激励作用以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但知识产权同时又是一个很虚幻的概念。举例而言,大家在购买盗版Windows软件的时候都知道这是盗版,但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有侵犯产权而带来的不适感。因为社会普遍存在一种“搭便车”的心理,人们都希望能够占到便宜而不被处罚,这是天性使然,无可厚非。而政府的职责正是通过制度建设将“搭便车”的副作用降至最低。发达国家正是通过合理的制度建设将知识产权的保护落到实处,使得大家不敢去“搭便车”,从而营造了一个良好的鼓励创新的环境。

    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建设上的最突出的问题是“有法不依”。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早已出台,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法律法规并没有起到制订者期望达到的效果,我国还是沦为侵犯知识产权的重灾区,法律的权威受到极大的削弱,违法的成本大为降低,从而很多的人敢于铤而走险,最终,法律作用的弱化带来结果便是知识产权意识的虚无化。而这种意识弥散开来,还有谁愿意去搞自主创新呢?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