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蓬勃发展,水泥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不少经销商看到这一重大商机,开始在计量上做“手脚”。日前,晋中市质监局检验测试所工作人员汇同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榆次区分局执法人员就榆次区范围的建筑工地的袋装水泥进行了计量监督抽检,发现四家企业的水泥袋重均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要求。
在榆次区的三个工地,执法人员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分别对四家水泥厂的水泥随机抽取了20包水泥进行了核称。经查,标注每包50kg的水泥,最轻的每包只有38.7kg,抽查的20包水泥只有个别符合国家要求每包50kg的标准。其中石家庄太行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矿渣硅酸盐水泥(32.5#),每1000kg的水泥偏差为:-28.8kg;石家庄鹿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32.5#),每1000kg水泥偏差为:-168.98kg;石家庄市矿区红星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32.5#),每1000Kg水泥偏差为:-46.5kg;山西红山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矿渣硅酸盐水泥,每1000kg水泥偏差为-111.84kg。按照国家规定,每包包装不得少于包装标注的98%,也就是说袋装净含量为50kg的,不得少于49kg。
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水泥袋重不符合规定,就会直接导致混凝土配比不符合施工质量的要求,在施工中,一般每罐混凝土的配比是以每袋水泥作为一个计量单位,如水泥袋重不够,水泥的使用量必然减少,影响混凝土的水灰比,每增加一个水灰比,就会造成强度等级下降,给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造成很大危害。
晋中质监部门表示,近期他们将加大对水泥质量和计量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切实保证工程的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