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茂名市积极实施“四大跨越”发展战略,以“把茂名建设成为美丽的现代化的海滨城市、粤西经济强市”为目标,抓住重点:加速发展建筑业。
建筑业完成总产值屡创新高。2001年以来,全市建筑业总产值、房屋建筑工程规模、工程竣工面积、利税总额、利润总额和劳动生产率等指标呈逐年递增态势。2005年全市预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3.8亿元,比2001年增长84.5%,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面积936.2万平方米,增长128.8%,竣工面积522.5万平方米,增长164.4%,建筑业增加值10.9亿元,增长26.7%,利税总额3.88亿元,增长83%,利润总额1.7亿元,增长95.4%,劳动生产率94615元/人,增长84.3%。
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精神,把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作为保稳定、促发展的大事来抓,通过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欠款单位还款,取得了较大成效。截至2005年12月15日,全市清还工程款32075.21万元,总体清欠比例为85.18%,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清还欠款22583.1万元,已全部清欠完毕。
散装水泥推广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五”期间,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散装水泥的应用更加普遍。全市5年累计用散量78.8万吨,其中2005年用散量达23.695万吨,与2001年相比,用散量增长了20.212万吨,用散率提高了580.30%。节约包装纸4210吨,折合木材23153立方米;节约煤炭5473吨,电力505万度,创造综合经济效益约5450万元。
加快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步伐。全市2003年开始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工作,至目前为止,全市有新型墙材生产企业5家,有新型墙材生产企业17家,年生产能力达7.862亿块标砖,两年累计供应量达到6.9亿块以上,折合标砖100.93万平方米。节约土地1138.61亩,节约生产耗能4.278万吨标煤,减少废气排放0.107万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保效益。
抓好预拌商品混凝土推广工作。根据国家限期“禁现”目标要求,全市积极动员省内14家企业参加全市商品混凝土特许经营权投标,有2家企业获得了特许经营权。商品混凝土特许经营权招标在我省尚属首次。全市认真制定了《茂名市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预拌混凝土各项管理工作。2005年10月全市两个混凝土搅拌站已通过验收正式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