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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混市场门槛低导致供求严重失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1-09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神州混凝土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商混市场门槛低导致供求严重失衡

      “在国外,混凝土搅拌站是由黑社会掌控的,他们称混凝土为‘灰色海洛因’,可在中国混凝土快一文不值了。就拿北京来说,搅拌站的数量太多了,超过了市场需求的一倍。”这是记者与京华兴商品混凝土公司总裁任宁宁交谈时听到的。而7月15日召开的“北京市2005年建材工作会议”也明确指出,当前的北京混凝土市场上存在着生产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较多等问题。那么,进入混凝土行业真的那么不容易吗?行业资质的审批又要履行什么手续,采用什么标准?审批制度在执行上还存在有那些漏洞?记者近日采访了北京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处长孔繁和。

      2000年后,审批制度从严到松

      “我也不想看到市场上那么多混凝土企业在无序竞争,可混凝土企业的资质审批是项行政事务,行政许可不受数量限制,只受条件限制,混凝土企业若符合开办条件,政府如果不批准就会被视为行政不作为。”面对记者,孔处长万般无奈。据悉,2000年以前国家对开办混凝土企业的审批制度是非常严格的,混凝土行业的准入门槛儿在当时很高,那时每立方米的混凝土纯赚八、九十元钱是很正常的,而2000年以后随着混凝土开办审批制度的放开,混凝土企业数量猛增,为了强占市场,漫天压价,使得现在每立方米混凝土利润已不到10元。那么,2000年前后,混凝土行业的门槛何以有如此‘落差’?孔处长向记者道出了其间的问题。

      据了解,2000年以前,建委对当时的混凝土企业的开办审批采取的是三家监管制,即材料设备处、建材管理处、混凝土协会共同管理。在审批前期,由材料设备处对预开办的混凝土企业做先期的调查并写出书面的《可行性报告》。当时的开办要求也很严格,不但要求企业自身要具备资质条件,而且要求其所在地段的布点要合理,用水、用电还要经过层层审批,只有这些都做到了建委才给其资质证书,企业才可以到工商局注册登记。然而2000年以后,为了加强北京在建建筑物的结构强度,市建委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一些结构上使用预制构件,这便导致了预制构件厂的经营日趋不景气。而此时,北京市的基本建设任务量却逐年加大,对混凝土在建设市场已是供不应求。这么大的一块“肥肉”引得原来的预制构件厂的老板们个个“虎视眈眈”。纷纷“削尖了脑袋”投身于经济利润高、发展空间大的混凝土行业。

      也正是在这时,建设部进行机构改革,对混凝土企业的资质审批也很快放松了管理,资质认证发证机关由以前的建设部转到了现在的开办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再加上2000年以前的管理方式是一种行业内部的审批程序,不存在任何法律依据,更不具有行政许可,使得审批监管方式逐渐变得形同虚设,“口子越开越大”。

      北京现有混凝土企业153家

      据悉,现在对北京市混凝土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批主要依据《建筑法》和以《建筑法》为基础制定的建设部87号令即《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于2001年4月正式颁布)这套规定将北京市现有混凝土企业分为两级资质,即二级、三级。并规定:二级资质标准为产量10万立方米以上,产品质量合格,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审批商品混凝土生产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配有2台55立方米/小时以上的搅拌系统,混凝土运输车不少于10辆,输送泵不少于2台;三级资质标准产量5万立方米以上,产品质量合格,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00万元遗以上,配有1台30立方米/小时以上的搅拌系统,混凝土运输车不少于5辆,输送泵不少于1台。所有二、三级资质的企业均要求设有混凝土专项实验室,二级可生产各种强度等级混凝土和特级混凝土;三级可生产C60级以下的混凝土。

      据了解,北京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有资质的153家,其中:贰级资质企业79家(增项资质25家);叁级资质企业74家(增项资质3家);在这153家企业中,有独立资质企业为117家(贰级资质46家,叁级资质71家),有分站资质企业8家(均为贰级资质);增项资质企业28家(贰级企业25家,叁级企业3家)。

      孔繁和说:“我们现在对混凝土企业进行资质审批是根据行政许可法实行两级管理模式。”据悉,这种管理模式对符合生产条件叁混凝土企业的资质初审和在工商管理局进行注册登记均在企业的所在区县完成,不同的是企业在工商管理局的注册可以先行完成。最后由各区县实行全程代办制,将企业的资料报给建委由建筑业管理处对其发放资质证书。无资质企业管理艰难 据孔处长说,建委现在对混凝土企业资质审批的监管设置了两道关,一道关是建筑业管理处,他们依据《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所受理的企业逐一进行核实、审查;另一道关由专家把关,派质量监督执法大队到混凝土企业进行检查,然后将检查结果上报给建筑业管理处。另外管理处有登记的混凝土企业外,管理处还要印制表格发到18个区县由区县建委对管辖内所有的混凝土搅拌站逐一进行核实、登记。

      “尽管如此,无资质的企业进行挂靠也防不胜防,除非我们天天坐在飞艇上检查,否则这些搅拌站还会有。”孔处长说,北京市16000多平方公里,18个区县,这么大的面积,专项管理的人员又少,光靠建委、光靠协会去查是不现实的。目前各区县的混凝土监管部门都缺乏对无资质、挂靠企业的有效控制手段,这些无资质的企业往往会以某某具有资质的混凝土企业分站身份“存活”,而87号令中又没有相关法规,对他们这种行为进行查处,在法律上更是找不到任何依据。

      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三十三条中记者看到,未取得《建筑行业资质证书》而承揽工程的将予以取缔,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而在《建筑法》第七章第六十六条中也写明,建筑业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个人若违法经营将承担连带责任。这里所说的建筑业企业应该是指施工企业,那么混凝土企业能否算做施工企业?如果对他们进行罚款是按营业收入,还是按企业利润进行计算?相关法律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可见,对混凝土企业的规范管理除了需要市场进行长时期的优胜劣汰外,还需要政府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需要行业制定合理的运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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