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负责编制的《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和《钢渣硅酸盐水泥》两个标准,已完成了送审稿并提交审查。
12月23日在北京召开了上述两标准的审查会。来自宝钢、鞍钢、攀钢、武钢、马钢、杭钢、首钢的有关负责人,钢渣粉厂、钢渣水泥生产厂的代表,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材科学研究院、冶金建筑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北京市有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用户代表以及中国水泥协会负责人应邀参加了标准审查。
两标准通过审查将为构造节约性社会,发展循环经济起到促进作用。
两标准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2﹞87号文和﹝2001﹞17号文下达的任务进行标准编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