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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5-04-29  来源:中国建材报  作者:徐清莲
核心提示:佛山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作会议强调: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从目前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局召开的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佛山市已要求全面禁止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建筑工程使用的混凝土全部用商品混凝土取而代之。届时,建筑工地上搅拌机噪音扰民,粉尘飞扬现象将逐渐消失。

    佛山早已列入全国124个限期禁止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城市名单,去年已经开始在部分建筑工程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使用率去年达到58%。

    按照此次要求,南海城区建设必须全部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如不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将处以每立方米混凝土100元或每吨袋装水泥300元,总额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如因交通,施工现场等特殊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必须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工程归属地的散装水泥办公室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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