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政府积极推动淘汰水泥机立窑和黏土砖瓦窑工作,他们出合的《湖州市关于限期淘汰水泥机立窑和黏土砖瓦窑的若千规定》,提出了水泥机立窑2005年淘汰50% , 2007年基本淘汰;粘土砖瓦窑生产线到2007年淘汰60%的阶段性目标。这是湖州市政府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采取的行动。为加强对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的领导,湖州市政府成立了淘汰水泥机立窑和黏土砖瓦窑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办公室,对县区淘汰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淘汰水泥机立窑和黏土砖瓦窑工作已列人对县区政府的考核目标。各级政府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主动拆窑企业的补助。淘汰黏土砖瓦窑工作实行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动,对证照不齐的砖瓦窑企业依法取缔,生产线坚决拆除;对没有通过环保认证的黏土砖瓦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土窑及18门以下的轮窑先行淘汰。对各县区确定的生态乡镇、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国道、省道、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和重要旅游线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黏土砖瓦窑列人先行淘汰计划,分期分批拆除。
目前,湖州市各县区已积极行动起来,正在制定拆窑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争取到2005年年底淘沃落后水泥工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07年全面完成目标计划。通过3年努力,湖州市将拆除全市范围内的62座机立窑和103座黏土砖瓦窑。这一方面将明显改善湖州市建材行业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优化行业的组织结构;另一方面,将有效减少环境污染,缓解资源、能源紧张状况,优化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