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商务部和海关总署颁布第16号公告,禁止天然砂出口。随后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后,推迟执行禁止出口令。2006年12月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再次发布第87号公告,从2007年3月1日起恢复禁止天然砂出口管理措施,对台港澳地区出口将另行规定。
天然砂是一种优质的建筑材料,是从含沙量高的山或内河河道中挖采得到,是混凝土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原材料,是万千广厦基石中的基石。同时,天然砂作为一种有限资源,再生周期极为漫长,属于不可再生资源。由于开采成本低,我国每年都有数量巨大且价格低廉的河砂和海砂出口。据海关统计,仅2006年第一季度,我国天然砂出口826.3万吨,同比增长55.7%,出口货源地主要集中在广东和福建,两省出口总量占全国的98.6%。
近两年,无序、过度开采天然砂的问题日益严重,非法砂场、采砂船随处可见,且明目张胆无限度地开采这一天然资源。天然砂的过度开采已造成国家天然资源流失、河道下切、堤防被破坏、航运受影响等众多严重问题,对环境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为保护环境和资源,商务部和海关总署今年就天然砂出口问题发布了87号公告。禁令一出,无疑在砂石行业中投入了一枚重磅炸弹。对依靠天然砂出口的企业来说,更是性命攸关的问题。虽然商务部今日发布消息,内地将继续对港澳出口天然砂,然而对台天然砂出口政策至今仍未进一步明朗。“福建天然砂出口企业若不尽快转型,几十亿元的资产(包括码头、运砂船等)全都要废掉了!”提到87号公告,中国砂石协会副会长、福州诚中砂石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思腾忧心忡忡。
另一方面,有关专业人士分析,87号公告的出台,将会促进砂石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转型或产业升级将是天然砂出口企业今后的必由之路。相关主管部门要注意引导砂石行业进行产业升级:首先,要提高出口企业的准入门槛,通过提高门槛,淘汰小企业,改变目前天然砂出口经营单位多,市场价格低廉,价格恶性竞争严重的现状。其次,要鼓励企业往深加工方向发展,大力发展深加工砂提高产品附加值。另外,要鼓励企业寻求其他替代产品,大力发展以尾矿和其他‘废品’为原料的人工砂,减少对天然砂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