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乐一些混凝土生产企业联名网络举报,指兵团第五师一项规定是权力越位,导致自己面临困境。 两年前,兵团第五师发文要求,凡在第五师范围内施工的所有在建工程,必须使用第五师一家国有控股企业生产的混凝土,否则要被停工处理。目前,第五师已经废除此文件。
7月11日,网民“blxlsphntyxgs”在论坛发帖说,他们是博乐7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反映兵团第五师发文强制要求在所有建工程使用指定企业生产的商品混凝土。
帖子说,2011年6月份,第五师发文规定,凡在第五师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必须使用博乐市中建混凝土建材有限公司(下简称中建混凝土建材公司)生产的商品混凝土,对已开工建设的工程,应从发文之日起,使用中建混凝土建材公司生产的商品混凝土,否则,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停工查处。
记者与发帖人取得联系,他自称是博乐市华通混凝土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甘子云。他说,去年该公司进驻博乐市场,按要求,他们的产品在进行加工、成型、养护28天后,要把试样品送到第五师质监站检测试验中心进行“强度检测”,施工单位在工程验收时,必须持有混凝土的强度检测合格的报告,否则就无法验收合格。
“可检测中心一看,说我的样品不是中建混凝土建材公司的产品,按照师里的文件,他们不能受理,也不能出检测结果。”甘子云说,“不给检测,施工单位就不敢用”。
对此,博乐市一在建工程负责人也颇有怨言,文件已执行了两年,由于供应能力有限,中建混凝土建材有限公司无法正常满足第五师建筑施工单位的需求,“工期紧张时,我们曾临时调用别家的混凝土,后来被管理部门勒令停工”。
随后,甘子云联系上当地规模较大的7家商品混凝土企业法人,写了联名信向相关部门投诉。
在联名信上签字的博乐市鑫隆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法人朱新科称,去年8月,他们曾与第五师辖区内的一家酒店签订了合同,为该工程提供混凝土,“但工程动工当天,就被中建混凝土建材公司有关负责人阻拦,并拿出第五师的文件,要求酒店只能使用他们的混凝土。”朱新科说,最后通过协商,他们公司只负责完成基础垫层部分,其他混凝土供应全由中建混凝土建材公司提供。“900多万的工程,最后变成了19万。”朱新科说,最后他只好退出第五师市场。
“今年6月,我们7家企业曾统计过,自文件出台之后两年多时间里,至少损失了6000万。”甘子云说。
记者看到,第五师下发的文号为“师办发【2011】71号”的红头文件除了帖子反映的内容外,还提到第五师目前原则上不再审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如以后需求扩大,必须要与中建混凝土建材公司合作,否则,师相关部门不予立项和审批。同时,中建混凝土建材公司生产的混凝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价格必须低于或同等于市场价格。文件最后规定,对于不执行上述规定的,将追究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据了解,博乐市中建混凝土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第五师工程团)与一家外商企业合资组建而成的国有控股公司,年生产商品混凝土60万立方米,占第五师商品混凝土市场份额的70%。
中建混凝土建材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是第五师国有控股企业,“第五师既是一级政府,但也是企业性质,自己的企业自己管理,有错吗?”
7月12日,对于网帖反映的内容,第五师环保建设局质监站检测试验中心主任邬增波承认确有此事,“我们中心只是建设环保局下面的一个小单位,这个事情是从师、局以及质监站一级一级传达下来的,我们只有无条件地执行。”邬增波说。
对此,第五师建设环保局负责人说:“这家企业既然是第五师自己的企业,肯定是要自己受益,下文保护自己的企业,也是可以理解的了。”
而记者致电下发此文的兵团第五师行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谭精俊在电话里说,他目前在外地出差,并不知道这件事,之后挂断电话。
新疆财经大学中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磊说,第五师发文保护中建混凝土建材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按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反垄断法》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张磊说,兵团第五师作为行政单位,有权力下文件规定下属国企使用其所属企业的商品,但对于第五师外的企业,兵团并无权利强行指定,“这一文件的出台,明显是越权行政,该行为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剥夺商家的选择权,而且严重违法”。
14日,记者联系上兵团第五师副师长宋国安,“这个文件基于当时的背景下,的确是有垄断性质,在现在看来是有些不合适。”宋国安说,受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当时为拉动企业内需,保护当地企业的发展,师里才下的这个文件。“12日,我们知道网上举报和你们反馈的信息后,师里就开会商讨决议废弃该文件,目前已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