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的起因是该公司的员工向媒体反映公司内部一条令人难以忍受的规章引起的。该公司内部规定:员工不能在公司里通私人信件,私人信件一旦到了公司将被视为公司财产处理。所以该公司所有信件寄到公司后全部需经过检查后方能交到收件人手中。出于珍惜工作机会的需要,从2000年到2006年,该公司员工一直忍受着这一不合理的规定。直到近日,在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下,该公司废止了这个规定,并对员工做出道歉。
事情到了这里,似乎可以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了。但是,如果细细探究企业设立这个内部的规定的原因,我们的心情可能就不能那么放松了。
据这家公司的老总说,自己是一名加拿大籍华人企业家,他大多时间都在国外生活和工作,由于国外的许多企业公私十分分明,很少有员工把私人信件寄到公司,再加上自己开办的公司具有很强的技术保密性,在公司开办之初,于是照搬了国外公司的一些做法。毫无疑问,技术保密是公司做出不合理规定的最根本原因。
众所周知,混凝土外加剂业的技术门槛并不高,投资也不大,几十万的投资就能办一个小复配厂。外加剂复配的原材料在市场上都可以很方便的买到,这样,对于应用性很强的外加剂而言,配方就成了很重要技术资料,同时也成为各家企业重点“看防”的资料。尽管如此,很多企业的员工携带技术资料另立门户的事情仍然屡有发生。上述这家企业的做法虽然不合理,但是反应出对自身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重识。
但问题是,合理的权益必须要通过合理的手段来保护。国外很多企业在与一些能够掌握到企业核心机密的员工签约、解约的时候会引用同业回避原则:即员工离开公司几年内不得从事本行业相关的商业活动。之所以规定几年,是因为国外企业重识研发,员工所掌握的技术可能几年后就已经落伍或被淘汰,而不再对公司产生威胁。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外加剂企业在保护自身知识产权方面是不是应该更多地去借鉴国外同行的宝贵经验,但愿“拆信门”只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