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午,涉及拟上市公司上海中技桩业的一宗专利纠纷行政诉讼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了解,该案原告淮安新创业运输公司(下称“淮安新创业”)曾于2011年10月,对中技桩业一项名为“预应力高强混凝土方桩及其制造方法和成型模具”(专利号为ZL200710068545.6)提出无效宣告,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审理,认定中技桩业的专利权有效。淮安新创业不服上述审查决定,因而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了行政诉讼。
中技桩业的代理律师作为该起行政诉讼案的第三方,出席了今天的庭审。
在中午庭审结束时,北京市一中院的主审法官并未当庭宣判,目前该案仍处于进一步审理中,中技桩业的招股说明书中也披露了与淮安新创业可能发生诉讼的风险说明。
庭审结束后,淮安新创业的代表徐先生曾与记者有过短暂交流。徐先生表示,虽然没有当庭宣判,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出现什么样的结果,败诉的一方一定会上诉。徐先生称,已经做好了进入二审的准备,“这样一套程序走下来要一年半”。
作为第三方出庭的中技桩业只派出了一名律师“应战”,该律师表现低调,在庭审结束后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
除了15日开庭的诉讼外,中技桩业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另一项涉讼可能也将变为现实:本月17日下午,天津建城基业集团公司(下称“天津建城”)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行政诉讼案,将在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涉及的是中技桩业的同一项专利“预应力高强混凝土方桩及其制造方法和成型模具”,天津建城曾于2011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该专利无效宣告的请求,同样遭到了委员会的驳回。
此外,云南中技管桩有限公司(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颜小荣,为上海中技桩业实际控制人颜静刚的叔叔)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了针对中技桩业一项专利的宣告无效请求。(专利名称“一种预留孔拼合灌接围护桩的制备方法”,专利号CN200910081892.1),目前此案也在审理中。
据了解,今年4月19日公开发布招股说明书的上海中技桩业已是二次上会,2011年,该公司曾因报告期内发生四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而被证监会否决上市申请。今年卷土重来的上海中技桩业再度遭遇媒体的质疑,包括报告期内涉嫌隐瞒工伤事故、实际控制人被告上法庭、招股书做假等。
而在本月早些时候,中技桩业又遭到117家同行的联名投诉,指其在招股书中“贬低以生产管桩为主的众多同行业企业”,涉嫌不正当竞争。
中国网财经将持续追踪此案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