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建设系统质量安全工作部署和《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合建质安[2011]105号)的有关要求,2011年12月14日,合肥市质安站对安徽宇翔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生产质量检查。
检查中发现安徽宇翔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实验室管理混乱,实验仪器设备超过检定日期,混凝土试块标养室温湿度控制失灵,操作台未严格按照实验室配合比通知单的配比数据进行生产,原材料进场检验严重缺失等质量管理问题。
现场抽检一组设计值为C40的28天龄期的混凝土标养试块,抗压强度值分别为36.5MPa、36.2MPa、37.6MPa,达不到设计强度等级。
上述行为已违反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和《合肥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合建质安[2011]105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安徽宇翔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列入重点监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