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集团收到税务机关《税务事项通知书》,其对公司所属企业1997年以前历史欠税予以豁免,豁免税款合计4,939.04万元,将计入公司09年营业外收入科目。
亚泰集团 ( 600881 ) 1月3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税务机关下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根据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历史欠税有关文件要求,对公司所属企业1997年以前历史欠税(企业兼并前形成)予以豁免。
根据长春市双阳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历史欠税有关文件要求和文件规定,对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1997年以前欠税44,311,359.35元予以豁免,对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1997年以前欠税3,751,786.69元予以豁免。
根据长春市二道区地方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问题的批复》、《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豁免我省企业历史欠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的补充通知》文件规定,对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城建税288,133.78元、教育附加239,167.07元,合计税款527,300.85元批准豁免。
根据长春市南关区地方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依据文件规定,对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1997年12月31日以前欠税(房产税)合计800,000元予以豁免。
以上豁免税款合计49,390,446.89元,将计入公司2009年度营业外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