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94号”文核准,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75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634.575万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11月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希会验字(2009)第011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09年12月6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17,629,030.45元,其中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50,124,108.27元,补充公路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67,504,922.18元,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招股说明书 自筹资金
承诺投资金额 预先投入金额
一、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 276,590,000.00 50,124,108.27
1 土石方设备 19,680,000.00 9,721,500.00
2 运输设备 30,202,000.00 9,392,100.00
3 混凝土设备 13,002,000.00 10,157,975.00
4 桥隧设备 58,641,000.00 3,505,580.00
5 路面设备 87,698,000.00 17,346,953.27
6 养护专用设备 59,000,000.00 -
7 其他设备 8,367,000.00 -
二、 补充公路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 100,000,000.00 67,504,922.18
合 计 376,590,000.00 117,629,030.45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希会审字[2009]1044号《关于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截至2009年12月6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为: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50,124,108.27元,补充公路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项目67,504,922.18元,合计金额为117,629,030.45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117,629,030.45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市场竞争力,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7,629,030.4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117,629,030.45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经核查后认为:公司用本次募集资金117,629,030.4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117,629,030.45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