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阜阳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2024年阜阳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8日
抄送: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处、阜阳市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2024年阜阳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
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持续推进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工作,推动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根据省住房和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4年安徽省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安徽省道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皖环函〔2024〕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改善全省空气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聚焦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治理。通过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长效监管机制,推进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推动我市空气质量空气环境持续改善。
二、整治范围
1.全市有资质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
2.对通过日常监管、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等方式发现存在较大问题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
3.非法混凝土搅拌站。
三、整治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要求,整治主要内容为:
(一)环境整治责任落实
1.要建立完善的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制度,设置能够满足生产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的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及检测设备。
2.要制定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计划或方案,对厂区内易产生扬尘点落实重点防控巡查措施。
(二)厂区扬尘污染防治落实
1.厂区边界应该按规定建设连续封闭围墙,办公区、生活区与生产区“三区”分离,主要道路、停车场等应进行硬化处理,未硬化空地必须进行绿化、美化。砂石堆场与配料设施应整体封闭,建设分仓隔离墙,宜设置排水沟。砂石堆场、卸料区、车辆进出口及骨料配料设施应有降尘抑尘设施设备。骨料传输皮带机与生产主机楼包括粉料筒仓应整体封闭。铲车作业区、下落点等应采取喷淋或其他仰尘措施。
2.搅拌主机、骨料集料仓及粉料筒仓应安装强制式除尘脉冲清理设备,滤芯宜采用专用除尘布袋,除尘机宜安装用于判断滤芯使用有效性的压力感应设备。螺旋机与枰体软连接应采用专用除尘布袋。除尘设备必须保持正常使用状态,滤芯除尘布袋等易损部件必须定期保养、更换。
3.主出入口应建设车辆出厂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出厂前必冲洗洗清理车体应保持清洁,冲洗废水应循环使用。
(三)厂区废渣废水处理设施落实
1.厂区应设置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和废水回收利用设施设备,不得向厂界以外直接排放废水和废弃混凝土。
2.厂区内雨水、污水排水沟、管道以及沉淀池及时清理;生产废料、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处理,同时应采取防尘措施。
(四)混凝土运输车扬尘污染防治落实
1.未取得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标志的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及泵车,不得上路行驶。二级维护、发动机总程大修、整车大修等维修,应经排气污染检测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运输车辆应安装卫星定位监控系统,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超载、超速和使用高音喇叭。
3.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应配备防混凝土滴漏、遗撒装置。行驶过程必须使用防混凝土滴漏、遗撒装置。
(五)搅拌站扬尘防治信息系统落实。厂区内应安装并使用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2月底前)。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开展环境整治工作部署,对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将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相关精神和要求传达至预拌混凝土企业,各企业立即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对照整治内容做好各项任务落实工作,做好扬尘源头管控。
(二)县级排查(3月底前)。各地住建部门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进行“全覆盖”检查,建立并按月更新完成速度(见附件),限期整改到位。将受理投诉举报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无资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一经发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及时通知督促属地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对散乱污非法混凝土搅拌站要铁腕整治、依法实施拆除,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物资、清设备、清场地)。
(三)省市抽查(4月中旬)。各县市区住建局整理综合整治行动资料,形成阶段性工作总结,省市两级将采取“双随机”“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督查。对重视程度不够、专项整治行动进展缓慢成效不大、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不认真的地区将予以通报。
(四)总结提升(5月中旬)。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认真总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提炼工作亮点,分析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在扬尘整治工作总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2024年5月15日前,将此次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市建管处发展科。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地要高度重视预拌混凝土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压紧压实责任,对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部门联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推进扬尘防治工作。
(二)加强问题整改。各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切实做到真改、实改、细改,彻底改,坚决杜绝监管缺失、工作不严不实等问题,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整改实施单位、验收(监管)单位和整改完成时限,能够立即整改的应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应严格对照措施推进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管控水平,健全治理监管机制,推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环境综合治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加强监督执法。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执法力度,要结合日常监管、在线监测、视频监控、专项检查等工作,加强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防治监管,对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或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罚,对自查工作开展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现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停业整顿,待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情节恶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予以关停。确保扬尘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联系人:王继军 联系电话:2161652
附件: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完成情况表
附件: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