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陕西)网站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二局”)下属分包单位拖欠53名工人工资140.26万元未支付,经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清偿后,逾期仍未支付上述农民工工资,被罚款2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咸阳市秦都区碧桂园秦都府DK3二标段项目施工过程中,陕西峰晟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贾智兵、刘全浩等53名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贰仟陆佰圆整(¥:1402600.00)工资未支付,经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先行清偿,逾期拒不履行其下达的咸秦人社监令字[2023]第435号《责令改正指令书》的要求支付上述农民工工资。
上述事实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该局对中建二局处以2000元罚款。
1月3日,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上述公司已交2000元罚款,至于140万元的欠款,“正在按程序处理。”
同日下午,记者联系陕西峰晟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称,所拖欠的工资款项最终核实下来是118万,“今天早上已经付过了。”其表示,早上他突然接到秦都府商务打来的电话,称农民工的工资已结。
他称不知道该款项的来源,其猜测“应该是(中建)二局支付的,直接通过农民工专用渠道付给农民工。”
据其了解,去年7月公司已把所有的手续走完,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当时一直没有结算。“我们也一直在解决这个问题,但是今年这个形势,公司实在是没有能力支付。”
其表示,半年前起,公司一直在积极跟中建二局、碧桂园方、劳动监察方协调该问题,“我们从7月就开始跑手续,一直在努力配合。”
“从主观上来说不应该拖欠农民工工资,但是客观上,没有钱谁都没办法。”该工作人员称,“这个事前前后后扯了半年了,扯得头疼,工人问题解决了,咱大家都好。”
中建二局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组建于1952年,注册资本100亿元。
公司年合同额超4000亿元,年营业收入超2000亿元,金融机构授信总额超2500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A级,是集投资、建造、运营一体化的国有大型建筑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