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落实预拌混凝土企业主体责任,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度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23〕25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开展了2023年上半年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检查情况
2023年上半年,对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专项检查120家次,涉及企业93家,检查内容涵盖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原材料质量管理、配合比设计、试验管理、生产管理、企业资质等方面,涉及各类具体检查指标共计6大项86小项。2023年上半年累计检查各类指标4885项,其中发现问题123项,检查合格率97.48%,较2022年下半年提高0.05个百分点,较2022年同期提高0.15个百分点。
上半年的检查重点主要集中在生产管理、试验管理和原材料质量管理方面。其中,生产管理方面检查1403项,合格率96.58%,比2022年下半年降低0.31个百分点;试验管理方面检查1707项,合格率96.84%,比2022年下半年提高0.61个百分点;原材料质量管理检查1141项,合格率98.51%,比2022年下半年降低0.78个百分点。
从检查结果来看,大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能够较好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试验管理水平,但在原材料质量管理和生产管理方面有所松懈。各项检查内容的不合格情况见图1。
图1 现场检查不合格项分布图
具体到企业来看,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北京榆构有限公司、北京宇诚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京首建混凝土搅拌站有限公司、北京铁建永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北京城建亚东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高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搅拌站、北京建工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通州建盛分站、北京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西北旺站、北京瑞昌隆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情况较好;北京福瑞顺峰混凝土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丰桥桥梁有限公司、北京向佳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胜利混凝土建材有限公司出现问题较多。
二、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试验管理、生产管理及原材料质量管理方面,具体问题如下:一是试验管理方面,存在试样标识不清、 标识错误或无标识,亚甲蓝试剂超过使用有效期,部分仪器设备不在检定有效期内,试验人员未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试验,试验室温湿度不满足标准要求等问题;二是生产管理方面,存在原材料计量偏差超范围,混凝土试块标识错误,原材料用量、用水量调整超授权等问题;三是原材料质量管理方面,存在原材料进厂检验项目不全,料仓标识牌信息错误或损坏,原材料型检报告过期或丢失等问题。
(二)问题处理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已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立即整改,并依法依规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同时依据本市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的规定进行记分处理。上半年,累计拟立案处罚7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进一步提升责任意识,严肃认真对待专项检查提出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尽快完成整改并及时提交整改报告;针对试验管理、生产管理和原材料质量管理等环节的多发频发问题,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并强化人员管理,在提升人员业务水平的同时强化质量意识,及时消除发现的质量隐患,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二)强化试验室管理,按规范要求进行试验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按规范要求进行原材料进场检验,确保使用合格原材料;强化试验室基础管理,避免出现试样标识缺失或错误、化学试剂失效、仪器设备超出检定有效期、试验室温湿度不达标等问题;及时按最新规范标准和技术要求更新试验项目和操作规程,强化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控制。
(三)规范生产行为,确保预拌混凝土质量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配合比通知单进行生产,当配合比有调整时,调整范围不得超过企业技术负责人书面授权范围,并应留有调整记录;要加强搅拌机称量系统管控,确保原材料计量偏差符合标准规定要求,保证混凝土质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