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月04日周二,晴。
“连续多天阴雨,今天晴天,搅拌站肯定开工,再去堵他!”李晓东向屈晋康说道。
法官犯了愁……
事情要追溯到几年前。泥屯镇三十多个工人,给搅拌站干活。活干完了,人跑了,工资没了着落……
大家要不到钱,申请劳动仲裁后,向阳曲法院申请执行。阳曲法院执行局立案后,第一时间对搅拌站的法人孙某进行了约谈。
孙某态度极好,口口声声说会想办法给。
除了这三十多名工人的25万元工资,案涉搅拌站还有借款纠纷、土地租赁纠纷等,涉案总标的额达300余万元。
执行法官犯了愁,怎么做执行效果才最好?
查封冻结,手段简单,但效果不佳。关门停产,企业没办法生存,没有营收,没办法还债,更没办法支付工人工资。
综合考虑后,阳曲法院执行局召集三十余名案件申请人开协调会,希望能达成协议,分期履行工人工资,尽量保证搅拌站的正常运营。
“这样搅拌站能一边生产经营,一边尽快分期支付大家的工资。”
孙某满口答应,工人们也同意了。
第一招
拖
搅拌站先是转包给了案外人,转包出去后一直没有经营。
今年年初,得到孙某又回来继续运营搅拌站的线索,阳曲法院执行局长屈晋康带着执行干警跑到了搅拌站。
孙某:“我们这还没开,现在是开之前检修设备。”
“你企业正常经营后,必须向法院备案,包括你的经营状况、收支情况,备案后先把工人的工资处理完,剩下的分期履行。”
第一次,执行干警无功而返。
之后,孙某仍然没有履行相关法律义务,还多次拒接法院电话,甚至躲着不见人……
当初达成调解协议,是希望复工复产尽快支付工人工资,同时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实现正常经营。
绝不能让法院想要各方双赢的做法,成为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借口。
第二招
哭穷
一个月后,有申请人提供线索称,案涉搅拌站实际已经开始经营三个月有余。
分管执行的副院长李晓东带着执行干警跑到搅拌站,堵到了孙某。
“哎呀,你们别看这热火朝天,都不挣钱,现在都是赔钱干呢。”孙某看着执行法官狡辩道。
“不挣钱你开三个月?”屈晋康气愤地说道,“我们已经调查过了,你一直在给别人代加工灰。原材料都是别人提供的,光三月份你打了四百多立方。赔钱你还继续嘛?!”
孙某继续哭穷:“干的就是点现金活儿,大部分都是现金。现金活儿也没有那么多,有一天没一天的。就像今天就没活儿。”
“现金活儿,那你也不干赊账的买卖啊,钱呢?”屈晋康抓住漏洞问道,“法律有规定,进的钱必须交给法院,我告诉过你没有?!我给你说过吧?那钱去哪儿了?!”
第三招
腾挪大法
“有现金也有欠账。”孙某开始抵赖。
“你不是刚才说你不干欠账的活儿吗?”屈晋康继续问道,“收了多少钱,多少流水?进了个人账了吗?”
孙某继续抵赖:“嗯,多少钱我真不知道,钱全转账给了我的财务了。”
“为什么你的公司行为要进个人账户,不进公司账?!”为核实情况,屈晋康现场拨通了财务人员的电话,财务人员对孙某陈述的情况予以否认。
为了规避执行,孙某在搅拌站重新营业产生收益后,不仅没有按照协议向工人支付工资,也没有履行其他法律义务,甚至没有向法院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法院冻结了你的账户,你应该去把账户解开,钱款入账后一笔笔向法院申请,这笔钱要怎么用于公司经营。”
“你把公司经营钱款转入你个人账户,是逃避执行,可能构成拒执罪!”
第四招
甩锅—“我不是老板”
原来,为了规避执行,孙某将搅拌站的股权转让给了他的表妹夫,并将法人也进行了变更。
“我就是个打工的,现在我不是老板,我就是给厂里招呼着呢。”孙某抵赖道。
事实真的如此吗?阳曲法院执行局展开了调查。
现场的工人都听孙某指挥,工厂由他全权负责。名义上将股权转让给其表妹夫后,搅拌站的实际控制人仍然是孙某。
7月4日,连续阴雨,终于放晴。在前期做了大量摸排核实工作后,李晓东和屈晋康料定孙某这几天会在搅拌站。
“搅拌站今天肯定开工,孙某肯定会出现,再去堵他!”
成功将孙某堵到后,这次居然又有了新说辞。
第五招
再哭穷—以关门相威胁
再见到孙某的时候,孙某口口声声称没有钱,并耍赖说:“到这月底,能干干,不能干我就不干了。”
“你这一个月能挣多少钱,这点钱你给不了?老百姓他们能挣下多少钱?!最少的工资才400元,400元也不愿意履行?!”李晓东气不打一处来,“都是打工的,人家指望这养活一家老小呢!”
孙某转口说:“给呢嘛,我想办法呢。”
“不能说想办法,具体得拿出行动来,怎么弄!先把工人工资还了,人家辛辛苦苦给你打工呢。”李晓东道。
孙某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我真是一分钱也没有。”
屈晋康问道:“我们都调查过了,现在我问你,宋某当时给的150万元去哪了?”
孙某:“给了我70多万,忘了干啥了。现在连我的生活都困难呢,孩子念书都念不起,你们可以去调查。”
“你孩子一直上着私立学校,你赖着工人的钱。”屈晋康更生气了,“我告诉你,怎么都不能欠老百姓的钱!”
“我们现在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下午三点,最后一次约谈无果后,执行干警将孙某带到了羁押室。
孙某的家人这下急了,找到法院,说愿意达成和解协议,想办法支付工人工资。
第二天,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
到了法院,孙某的家人只说困难,不说处理方法,只问孙某什么时候能出来。
“你看你们家属穿的啥衣服,他们穿的啥衣服!你们觉得不难受吗?你们穿金戴银,好吃好喝,买这买那,就是不能把钱还给老百姓!”
两天后,孙某并未如约支付工人工资,且仍未就如何支付工资与工人达成和解协议,也没有表示明确的履行态度。
“我们下一步将按照前期搜集的证据,将孙某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屈晋康道,“对公司情况进行进一步查处。工人的工资不到手,执行就不算完!”
今年三月起,太原中院“反规避执行”全面启动。执行人员充分运用限消、失信、拘留、罚款、追究拒执等执行手段,拘留一批、罚款一批、移送拒执一批,切实解决一批执行难的案件,助力太原市营商环境建设。
在此期间,两级法院共限制消费9990人、纳入失信3083人、悬赏155件、提级执行507件、强制腾房660套、拘传1802人、拘留174人、罚款12件、移送拒执4件、实际执结4882件、执行和解1550件、执行到位金额32.3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