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7日,辽宁省混凝土协会组织召开了《辽宁省混凝土企业实验室基本条件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专家审查论证会。经与会专家们专业、严谨、细致、认真逐项逐条的审查论证,一致同意《管理办法》通过审查。《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混凝土企业实验室建设而制定,适合辽宁省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同时为混凝土企业的资质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关于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过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住建〔2023〕19号文件要求,取消了预拌混凝土检测、预拌砂浆检测,预制混凝土构件检测资质之后,广大会员单位向协会反应了存在的疑惑,主要集中在取消试验室检测资质管理后企业的实验室如何管理、人员还有没有具体要求、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变化等等。辽宁省混凝土协会秘书处将上述情况及时向管理部门进行了汇报,同时展开了全省混凝土行业的调研工作。先后到盘锦、锦州、葫芦岛、丹东等地调研考察,当地住建局领导非常重视,召集混凝土行业企业进行了集中座谈,大家广泛交流探讨,为了混凝土质量体系正常运行和进一步完善提供依据,急需一套管理办法。秘书处根据调研情况,积极组织有关专家编制了《管理办法》,于6月27日发布了《辽宁省混凝土企业实验室基本条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函,先后收到辽阳、本溪、葫芦岛、鞍山、大连、沈阳等单位的意见回执,辽宁省混凝土协会代表全行业感谢上述相关企业和管理部门的专家和人员为《管理办法》更全面、更完善、更适合所做出的重大贡献。
辽宁省混凝土协会将按照审查论证会专家组的审查意见完成修改后发布实施《辽宁省混凝土企业实验室基本条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