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2022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住建部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增量提质的冲刺之年。各市州以实际行动描绘新发展格局,推动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在住建领域落地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培育市场主体,刺激市场需求,湖北省装配式建筑稳步发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发展情况
(一)政策措施不断细化。住建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21〕34号)出台后,各市州及时制定政策措施、细化落实。武汉市出台《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协同发展的通知》,打造项目建设正面清单,明确重点区域新建建筑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造要求;宜昌市出台《关于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推动中心城市范围内的民用建筑、工业建筑100%实施装配式建造;黄冈市、荆州市对装配式建筑的立项与规划、招投标与设计、施工与预售、生产与检测、建设监督与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装配式项目按照规定的标准实施建设;十堰市以政府投资项目为突破口,学校、医院、保障房、棚改房、大型公共建筑等项目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二)发展速度显著提升。经过前期政策激励、强基固本、培育主体、拓展市场,装配式建筑发展进入快车道。2022年,除恩施州外,其余市州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呈现出大中城市发展快、增量大,中小城市发展稳、增幅缓的态势。
从发展速度看,全省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3802.3万㎡,同比增长51.6%,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118.5%。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年度完成任务总量占全省完成任务的72.6%;黄冈市、黄石市、孝感市年度完成任务同比增长率分别达到198.0%、157.8%、154.0%,发展速度居全省前列。
从结构形式看,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以混凝土建筑为主。新开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2069.3万㎡,占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为54.4%,同比增长率55.9%;钢结构建筑1461.5万㎡,占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为38.4%,同比增长率37.9%;木结构及其他混合结构建筑为271.5万㎡,占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为7.2%,同比增长率124.4%。
从产业链发展看,截至2022年,建成生产基地86家。其中预制混凝土结构基地41家,年设计产能650万m³;钢结构基地43家,年设计产能310万t;木结构基地2家,年设计产能25万㎡。在建生产基地16个,有装配式建筑设计经验的企业65家,覆盖16个市州,初步建成武汉、鄂东、鄂西3个相对集中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集聚区。
(三)发展格局逐渐明晰。一是分层推进态势明显。以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为代表,围绕高质量建造和高品质建筑的目标开展工作,在实施规模和技术质量管理水平方面都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量占全省70%以上;其他中小城市和广大农村地区目前主要还是围绕一些标准化构配件的应用走低装配率的工业化建造之路。二是龙头企业引领作用突出。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在装备升级、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提升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其中,中建三局研制智能建造一体化平台、中交二航局研发数智建造云平台,提升了建筑施工标准化、集成化、智能化水平;中冶南方、中铁大桥局开发BIM协同平台,提升项目建设品质和项目现场精细化水平;中铁十一局成立工程数字化科技研究中心,自主研发相关专业算法。这些龙头企业集合优势资源,加强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走出资源高效整合与配置、效率和效益两提升的高质量发展路子。三是产业结构适时调整。为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带来的冲击,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装配式建筑结构类型也发生调整和改变。我省基础设施采用钢结构装配式方式建造项目明显增加,目前已有57家钢结构企业将业务范围拓展至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全省新建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占新建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也从2021年的42.3%上升到2022年的52.9%。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湖北省装配式建筑呈现出支持力度加大、速效明显提升、能力不断夯实的稳健发展态势,但整体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利因素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发展质量有待提高。从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看,虽然绝大部分市州均完成了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总目标。但从统计上报的项目信息来看,孝感市、咸宁市、黄石市、十堰市、荆门市、随州市、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新开工装配式项目多为工业建筑,这一方面是因为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及新冠疫情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房地产开发项目大幅减少,另一方面也因为部分市州对民用建筑工程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不高。
(二)支持政策落实不力。尽管各市州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文件,但扶持政策柔性多、刚性少,宏观方向多、具体操作少,土地、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过于笼统,无法落到实处,不能有效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
(三)制约因素依然存在。一是标准化程度低。项目大量应用非标准尺寸部品部件和接口,标准化、定型化、通用化程度低,只能采取固定模台进行非标准化生产。二是建设工期长。建设单位对装配式建筑的认识理解不够全面;设计单位对构件生产、施工关注不够,现阶段普遍按照现浇混凝土结构设计后再由生产企业进行深化拆分设计,对生产施工组织的衔接、指导作用不强,出现成本、工期增加等问题。三是配建比例低。市州普遍采取单个项目配建30%-50%的装配式面积的过渡性做法,削弱了规模化优势,增加了模具周转、项目管理、设备租赁等费用。
三、下步工作要求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的关键之年。各市州要对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21〕34号)及本地区实施方案,坚持目标导向,紧盯薄弱环节与问题,提高工作绩效,加大力度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推动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聚集合力,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州要明确2023年度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任务和目标,及时将工作任务和目标分解,使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重点突出,有的放矢。建立“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具体,职能部门抓落实”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落实、合力推进。
(二)提高站位,加大推进力度。各市州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十四五”规划及有关文件精神,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加快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鼓励打造高质量装配式住宅项目。要建立长效机制,提升部门协同推进能力,对符合装配式建筑实施条件的项目及时跟踪服务指导;提高装配式项目配建比例,武汉、宜昌等重点城市要抓好落实、走在前列,其他市州要同步推进,迎头赶上。严格落实装配式建筑月报制度,强化动态管理。要及时总结提炼实施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方主体实施装配式建筑的主动性、积极性。
(三)夯实基础,强化标准宣贯。湖北省住建厅发布的《湖北省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主要构件尺寸指南》《湖北省装配式预制混凝土建筑标准化构件库》(简称“一指南一库”),适用于全省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的设计和预制构件制作,能够为设计人员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指导和标准化设计方法。各市州要结合省厅组织开展的“一指南一库”培训会,推动本地区行业、企业联动,扩大“一指南一库”推广效应,逐步建立传播度广、认可度高、实用性强的标准化生产体系,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四)加强督导,完成年度目标。各市州要坚持以目标责任考核为载体,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对各项目标任务的全程跟踪督查上,加强经常性督查和检查,及时进行查缺补漏,使工作的“触角”跟着目标走,充分发挥平时督查跟踪工作进度、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完成2023年度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