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了解到,青岛宝益通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涉嫌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62500元。
2022年12月6日14时48分执法人员董其俊、任科钦(均有执法证)到达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正阳西路77号雨润物流内的青岛宝益通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进行混凝土生产。经询问现场负责人孙磊,青岛市宝益通混土工程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是2019年11月29日,住所为青岛市城阳区城西工业园396号C,生产地址为城阳区棘洪滩街道正阳西路77号雨润物流内,法定代表人为王可芳 ,2022年5月份租赁雨润物流园内厂地,占地面积约8亩,9月份开始建设,10月份中旬建成,并投入生产,现有员工4人。主要从事混凝土的生产加工。现场主要生产设备有混凝土生产线1套。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砂、石子、水泥、粉煤灰等)—混合搅拌—装车—外运至工地。生产区为露天,水泥罐、粉煤灰罐内自带布袋除尘设施。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动工建设,未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属于本级机关管辖,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到被发现之日止未超过2年。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2月23日对青岛宝益通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处罚书,罚款人民币贰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26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