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搅拌站内,陈列的都是大型搅拌机械,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安全规程,容不得一星半点的马虎大意,否则就容易酿成血的悲剧。2022年12月13日,内蒙包头白云鄂博矿区检察院就披露了一起发生在水泥搅拌站内的惨剧。我们一起来看看此案详情。
58岁的李某某家住内蒙包头。在当地某搅拌站当机械操作员。这家水泥搅拌站的机械设备都是李某某买的,包头市某公司和李某某口头约定租用其设备,而李某某负责机械操作和生产管理,担任搅拌站站长。
案发前,包头某股份有限公司将土建工程施工项目和劳务事项,分别分包给包头市某公司和内蒙古某劳务有限公司。李某某当站长的搅拌站第一天试生产,因拉料翻斗车在拌合站出料口发生半轴断裂故障,拌合机停止工作。过了约40分钟后,故障翻斗车被拖离故障地点。李某某在重新启动拌合机为运输翻斗车装料过程中,未对现场人员是否处于安全位置进行确认,直接重新启动拌合机,致拌合站劳务工被害人张某某被运转的皮带带入拌合缸内。
在场劳务工弓某某发现张某某在运转的皮带上摔倒,遂立即大声呼喊,李某某闻讯后随即按下停机按钮,发现张某某已被搅入拌合缸内。随后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120救护人员到达现场,确认被害人张某某已死亡。
事故发生后,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应急管理局对上述事故进行调查,认为事故直接原因为:1.发生事故的皮带机转速为2米/秒,运转时人员无法登上皮带,因此劳务工张某某登上随时可能运转的生产设备,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2.操作人员李某某启动皮带机时未对现场人员是否处于安全位置进行确认,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又一直接原因。
案发后张某某的近亲属和涉事公司达成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85万元的赔偿协议,并对该公司和李某某出具了谅解书。
检方认为,李某某在拌合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致一人死亡,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在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