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全省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我厅组织对部分地区在建工程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省级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部署,督促本地区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据统计,全省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检查在建工程1877项,下发整改通知单597份。
根据工作安排,我厅对合肥、滁州、六安、马鞍山、宣城、广德等6个地区的28个在建工程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问题57个,下发问题移交清单17份、执法建议书5份。
从抽查情况看,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均认真组织开展了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大多数工程参建主体能够严格执行混凝土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受检工程预拌混凝土质量总体可控。
二、省级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参建单位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方面
1.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如个别项目建设单位直接采购预拌混凝土等。
2.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如未按监理实施细则对混凝土浇筑过程进行全程旁站,无混凝土旁站和养护巡视记录等;未按规定审核混凝土构件拆模申请等。
3.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不规范。如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制度落实不到位,无试块送检台账、试块见证取样记录;未编制混凝土试块留置方案、混凝土试块试验计划;工程施工现场无标养室或标养室不符合标准养护条件;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和拆模试块未按标准规定放置;无拆模试件及其强度检测报告及申请,现场已拆模;未按规定及时对混凝土进行养护等。
(二)工程实体混凝土质量方面
1.个别构件混凝土回弹检测结果低于设计要求。本次省级抽查92个混凝土剪力墙(柱)构件,采用现场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经检测,有6个构件混凝土强度推定值低于设计强度,占比6.5%。
2.部分项目混凝土尺寸存在偏差。本次省级抽查72个现浇混凝土楼板构件,现场对楼板厚度进行检测。经检测,有19个构件板厚偏差超出规范允许范围,占比26.4%。个别项目个别构件剪力墙尺寸偏差较大,影响结构安全。
3.部分项目混凝土质量外观存在缺陷。混凝土养护不到位,外观质量较差,接缝处冷缝较多,个别项目混凝土外观质量存在露筋、蜂窝、孔洞、夹渣、疏松等严重质量缺陷,一些项目楼板裂缝情况较为明显,混凝土裂缝控制措施不到位。个别项目还存在着构造柱钢筋偏位、与后值钢筋未拉结,砌体灰缝不饱满、表面不平整等质量问题。
在省级抽查中,检查组对发现问题较严重的5个工程下发《执法建议书》(见附件),要求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各地要对照本次通报的相关问题,抓紧督促整改,对存在的问题追根溯源、查明原因,涉嫌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从发现的问题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专项检查整改。
(二)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各地要强化混凝土质量管理,加强混凝土企业资质管理,特别是强化对试验室内控能力延伸监督,确保混凝土质量处于可控状态。要结合本地实际,强化部门协同,联合相关部门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县、开发区、工业园区混凝土工程的抽检抽测,形成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工作合力。
(三)严格落实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混凝土试件及混凝土实体强度进行检测。施工单位要采购使用有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严格落实交货检验制度,严把预拌混凝土进场关,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混凝土浇筑和养护。监理单位要落实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制度,对预拌混凝土试块现场取样、留置、养护和送检进行见证,对预拌混凝土浇筑过程实施旁站。
附件:2022年全省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省级抽查下发执法建议书项目清单
2022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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