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工程款,挖空心思逃避执行,竟通过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隐藏、转移财产,意图金蝉脱壳,最终被法院慧眼识破。宜昌中院顺利执结该起标的额达4000余万元的恶意逃避执行案件,有力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助力全市营商环境向上向好。
土建工程现争议 纠纷初起
2014年6月22日,某建设公司与某水泥公司签订《框架协议书》,约定某水泥公司将其位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的2500t/d熟料生产线土建工程交由某建设公司施工,后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载明工程造价约6000万元,工期约180天。然而工程竣工后,双方就建设工期、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等问题发生争议,后申请仲裁。2019年11月12日,宜昌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裁决某水泥公司向某建设公司支付工程款30869960.82元及利息。
因某水泥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建设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转移财产存侥幸 逃避执行
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未按规定报告财产后,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不动产、股权等财产,且案涉建设项目用地并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无法处置变现,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承建项目后发包方名下却几乎一无所有,正常生产经营却无财产可供执行,这一反常现象引起了执行人员的注意。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和初步调查了解的情况,执行人员敏锐地意识到,该案可能存在通过设立关联公司,隐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情况。经过研判,执行法院成立了由执行局长牵头的工作专班,从建设项目权属和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状况入手展开深入调查。
执行专班先后十余次派员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五峰,对案涉建设工程申报、审批、建设全过程,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状况,与关联公司之间的关系和财务往来等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基本掌握了某水泥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多家关联公司,隐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证据。
强制措施展威慑 顺利执结
2020年8月17日至18日,执行法院组织二十余名干警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对被执行人某水泥公司的财务室进行了搜查,现场询问公司财务人员,现场扣押、复印了相关财务资料;对关联公司五峰某水泥销售有限公司、某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名下6个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某水泥公司罚款50万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邓某某、实际控制人王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愿意积极履行债务,并在8月21日向执行法院提交了还款计划。后在执行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于9月9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之后,被执行人陆续支付了2320余万元,后以各种理由延迟甚至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剩余1719万余元。2022年6月,申请执行人某建设公司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依法移送并追究被执行人某水泥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王某拒执罪。6月15日,执行法院向宜昌市公安局移送相关线索及证据。6月24日,执行法院对利害关系人异议举行公开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参加。6月30日,被执行人将剩余执行和解款支付至执行法院,为这起持续2年半的执行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宜昌中院在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失信行为的基础上,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灵活采取执行举措,加快案件执行进展,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