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辖区货运企业重点车辆源头管理工作,消除交通事故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近日,海东市互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东青混凝土有限公司、青海普马物流有限公司、青海金圆水泥有限公司等5家运输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警示约谈。
在检查期间,民警详细了解企业车辆存量、驾驶人、台账、行径路线、GPS运行等情况,并通报了近期辖区企业重点车辆多次违法未处理、未年检、未报废车辆情况及存在的隐患问题,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要求相关运输企业迅速整改,督促重点车辆驾驶人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按规定完成重点隐患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工作。
针对道路运输安全薄弱环节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下发了《消除安全隐患通知书》,并与企业负责人签订了《生产经营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就进一步加强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驾驶员教育培训、GPS车辆动态监控等方面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是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梳理不合格的车辆,清除不合格的驾驶人,坚决杜绝“病车上路”,切实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货运汽车驾驶员在城市道路、学校路口行驶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人、学生,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安全距离、严禁违法超车、超速行驶。
四是运输企业必须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畏难情绪,查漏补缺,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组织和发动从业人员加强疫情防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将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传达到从业人员。
各企业负责人一致表示一定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工作,不找客观原因,立行立改,落实责任,消除隐患,以实际行动为辖区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