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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储存罐内水泥坍塌,罐内休息的两人被埋身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26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V眼看大连
核心提示:2022年1月26日,内蒙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检察院披露了一起惨烈事故的起诉书。一家建材公司将水泥储存罐清理外包工作委托给无证施工队,结果施工中罐内水泥坍塌,两名罐内临时休息的工人被埋死亡。这家公司老板沈某某、施工队负责人李某某唐某某等人,均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起诉。

2022年1月26日,内蒙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检察院披露了一起惨烈事故的起诉书。一家建材公司将水泥储存罐清理外包工作委托给无证施工队,结果施工中罐内水泥坍塌,两名罐内临时休息的工人被埋死亡。这家公司老板沈某某、施工队负责人李某某唐某某等人,均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起诉。


沈某某在内蒙乌兰察布化德县开了一家建材公司。他把水泥罐清理业务委托给吕某某,吕某某将水泥罐清理外包给没有作业资质的李某某、唐某某的施工队。


案发当日10时许,唐某某、李某某带着几个工人在化德县某建材有限公司3号水泥储存罐进行清仓作业中,罐内堆积的水泥发生坍塌,将在罐内临时休息的王某、刘某某埋压死亡。经鉴定两人系机械性窒息死亡。


在本次事故中,唐某某、李某某作为外包施工队的负责人,在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违规带领工人进入高危区域施工作业,负有主要责任,吕某某作为公司外包工程项目负责人将高危作业项目外包给没有资质的施工队进行作业,未尽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沈某某作为公司法人及安全主任将清仓作业项目委托吕某某办理,未尽到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因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检察机关指控:唐某某、李某某、吕某某、沈某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二人死亡的重大责任事故,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处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缓刑二年,判处唐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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