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阳市生态环境部门通报了近期查处的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规的典型案例,并对4家涉事企业进行了公开通报。
2021年11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在大气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德阳经开区的德阳金亿辉建材有限公司原料堆场部分原料露天堆放未覆盖,成品堆场的机砂露天堆放未覆盖。
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已立案展开进一步调查。
2021年11月22日,德阳市罗江生态环境局通过污染物在线监控数据发现,四川德阳金八角水泥有限公司的窑尾在线监控数据异常。
该公司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落实“一厂一策”要求的停产减排措施。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排污单位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的规定,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已立案展开进一步调查。
2021年12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在大气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德阳经开区的德阳市金鸿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德阳市兴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下正常生产,未执行应急减排措施。
上述两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四川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公民应当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已于当日分别对两公司搅拌楼予以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