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获悉,青岛高新区环湾商砼有限公司因涉嫌有未覆盖料堆及混凝土废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随意倾倒两个违法违规事实,一日内收到两张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的罚单,合计罚款总额超15万元。
11月11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来到青岛高新区环湾商砼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内生产车间东侧有料堆未覆盖,执法人员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出《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及《调查询问笔录》;并于当日进行立案处理。11月12日,执法人员再次发现,公司涉嫌将混凝土废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倾倒于厂区外东北侧空地。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的相关规定,12月6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对其分别作出罚款21250元及1312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记者查询了解到,2018年及2019年期间,该公司曾两次因为环境问题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给予行政处罚。
据悉,青岛高新区环湾商砼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5月06日,地处青岛高新区胶州湾北部园区,是经高新区工委批准成立的第一家生产型国有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添加剂、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塑料制品、装饰材料;建筑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该公司共有5家持股企业,分别为青岛高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高新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高实置业有限公司、青岛东风盐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海玉制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