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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现“阴阳货单”,调度员驾驶员双双被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0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新华社
核心提示:12月5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获悉,近日,在对两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以下简称水泥罐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虽拿出来了发货单,但民警却发现,两车轮胎受力变形较为明显,进而牵出了成都市首起水泥罐车超载超限伪造证据案。经查,违法嫌疑人钟某、黄某、江某三人,伪造预拌混凝土虚假发货单,在明知车辆实际装载货物严重超载的情况下,隐瞒事实,使用伪造的发货单应付交警检查,逃避处罚。严重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

实际装载货物50吨,发货单上却只写了10吨,只为应付检查逃避处罚……记者日前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期查处了一起混凝土搅拌车严重超载却伪造“阴阳货单”的案件。


成都交警现场查处的其中一辆严重超载的水泥罐车。图片由成都交警提供


近期,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开展了货运车辆超载专项检查行动。11月17日,在成华区一个交叉路口,执勤民警发现了两辆混凝土搅拌车,并示意车辆靠边停车进行检查。当民警询问车辆所装载预拌混凝土的重量时,两名驾驶人均表示车辆按照规定装载,其中一名驾驶人黄某还向民警出示了一张该车此次载货量为10吨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另一名驾驶人江某也拿出同样的发货单证明。


然而,细心的民警却发现两辆车的轮胎变形非常明显。民警将车辆进行了过磅称重。真实的数据出现了——两辆混凝土搅拌车的实际载货量均为50吨,与两名驾驶人所出示的发货单上的载货量完全不一致,而两辆混凝土搅拌车的行驶证所标明的核定载货量仅为11吨。


12月4日,成都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之规定,依法对钟某、黄某、江某作出了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将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并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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