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石家庄、唐山,安徽滁州、辽宁鞍山、山西长治、陕西咸阳等地的出租车车主向媒体反映,当地保险公司集体拒保出租车商业险,而交强险也涉嫌价格垄断、捆绑销售等问题。另有多位福建厦门的搅拌车车主反映,厦门的保险公司连交强险也对搅拌车拒保,而这些保险公司拒保的理由都很直白:赚不到钱。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可见,交强险是刚性规定,这不是盈不盈利的问题,而是保险公司必须履行的责任,不能推脱。
保险公司当然有盈利的诉求,但保险业与一般市场不同,保险牌照的稀缺,市场准入的高门槛,就是对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社会责任的确认。保险业务也不是普通的市场买卖,而是社会运转的必要条件。保险公司的拒保行为,是失责失信失义之举。
企业的社会责任,不是一种空谈,不能一到关键时候就“金钱至上”。对于保险业存在的问题,银保监会等主管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应当积极履行监管职能,敦促企业尊重有关规定与商业伦理。消费者不是任由保险公司摆布的木偶,通过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达到自己的盈利目的,终究会害人害己。(央广网特约评论员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