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湘市2021年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函〔2021〕4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临湘市2021年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临湘市2021年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生产经营,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21年6月起至2021年9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不合法、不合规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切实规范相关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强化市直相关部门单位的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非法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死灰复燃。
二、整治范围
清理规范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列为整治对象:
(一)不符合全市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规划布点要求的;
(二)未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
(三)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
(四)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或环保设施不达标的。
三、工作职责
成立临湘市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小组(以下称市推进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住建局局长、市城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科工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岳阳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国网临湘市供电公司等为成员。市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市住建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市住建局:牵头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摸清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的实际情况,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依据;核查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专业承包资质情况。
市城管局:负责对违法建设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的行为进行处罚、取缔。
市科工局和供电公司:负责对违法违规的预拌混(砂)搅拌站依法依规采取限电措施。
市公安局:负责对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车道路运输进行安全监督管理,核査运输车辆有无超载行为;维护拆除取缔专项动的现场秩序,对干扰妨碍和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核查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合法用地手续办理情况。
岳阳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负责核查混凝土(砂)搅拌站环评手续和配套环保设施验收手续办理情况,并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核查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运输车辆有无超限行为。
市水利局:负责核查取水许可和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并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核查混凝土(砂浆)搅拌站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情况,并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市税务局:负责核查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纳税情况,并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1年6月30日前)。按照“零盲区、无死角、不遗漏”的要求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排查我市辖区内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掌握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的数量、分布以及生产经营情况。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1年7月1日-8月31日)
1.自纠自改阶段(2021年7月1日-7月31日)。根据前期排查情况,组织辖区内相关部门单位依法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责令整改或者限期自行拆除。
2.依法取缔阶段(2021年8月1日-8月31日)。对于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组织联合执法,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和取缔。
(三)检查验收(2021年9月1日-9月30日)。市推进小组对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的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各市直相关单位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将责任细化分解到部门和责任人,全力推进整治工作,市整治工作推进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严格执法、坚决整治的前提下,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对工作推进缓慢的,由市推进小组办公室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全程督办、跟踪问效,对监管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责。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精准施策,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监管、查处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