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洗池的废水必须进行处理。”9月6日一早,眉山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冯晓东带队来到位于东坡区的眉山启贵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作业现场。在环保例行检查后,冯晓东叮嘱公司现场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生产。
几个月前,眉山启贵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因存在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点名。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问题进行核实时,发现违法行为发生在厂区外一处极不容易发现的空地上。“当时,该公司不仅将未经处理的清洗池废水直接外排,还将残渣废水、泥浆水、废弃的混凝土擅自倾倒、排放在厂区外空地上。”冯晓东介绍。固定现场证据后,眉山市生态环境局立即对该公司依法进行立案调查,今年1月18日,对公司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1.37万元,对公司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的行为处以罚款21.38万元,并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眉山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进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共计赔付资金98万元。最终,受损土地全部恢复原貌,并进行了覆土复绿。
眉山启贵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案件发生后,眉山市立即启动商砼行业整治专项行动。一方面,制定开展商砼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文件,明确以企业手续办理、生产工艺流程和污染环节、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环境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为重点的检查内容;另一方面,制定商砼行业企业主要环境保护标准参考要求,明确全市商砼行业整治的环保参考。同时,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采取“行政+执法+监测”模式,开展商砼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行动中,眉山共出动执法人员210人次,实地排查商砼行业企业76家,发现整改类问题112个,现场监测36次,下达整改通知21份,立案调查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