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绿色报告”项目监控到的数据显示,绿地间接控股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责令改正,处以罚款0.744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1年5月24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文号为南环执罚字〔2021〕79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经调查,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事先未取得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证明(夜间建筑施工许可申请批复文件)的情况下,擅自于2021年4月11日22时后,使用振动棒、混凝土泵车、混凝土运输车、钩机等机械设备,对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8号的江南壹品B区项目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引起噪声污染扰民。该行为属于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