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质量危机 湖北武汉发布加强预拌混凝土砂石质量管控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2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
核心提示:5月24日,湖北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用砂石质量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目前,武汉市砂石质量有下降趋势,主要表现在颗粒级配、含泥量、石粉含量等方面。

5月24日,湖北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用砂石质量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目前,武汉市砂石质量有下降趋势,主要表现在颗粒级配、含泥量、石粉含量等方面。


《通知》指出,砂石质量直接影响混凝土强度、和易性、耐久性以及预拌混凝土质量稳定性,关系混凝土质量优劣和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及使用寿命。质量不合格的砂石对混凝土结构的危害,特别是对耐久性的影响是长期渐变的,给工程质量埋下隐患。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充分认识到使用不合格砂石的危害性,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工程技术标准,确保使用合格砂石。


《通知》要求,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采购使用国家、省、市禁止使用的砂石,不得采购无砂石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单位出厂的砂石,在采购砂石时必须要求销售方出具砂石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通过第三方采购砂石的,应当向原材料生产厂家核实第三方(委托)销售的有关信息,确保采购渠道合法,上述证明资料连同采购数量存档备查。


《通知》表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砂石进场时要认真核验砂石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凡无型式检验报告的砂石,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使用前应委托型式检验送检,禁止使用坚固性、抗压强度、含泥量、氯离子含量、压碎指标不合格的砂石;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的砂石进行质量检验,确保检验批次和检验项目符合标准规定,经检验不合格的砂石必须坚决退场,对质量波动较大的砂石,要加大进场检验频次;严禁使用未经质量检验的再生骨料用于生产预拌混凝土。


另外,各区建管站(节能办、散办)要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砂石采购和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质量不合格砂石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责令其对相应砂石作退场处理;相关砂石已经使用的,要求其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追溯;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