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反映位于河南省杞县柿元乡S213省道东侧一家名为“瑞羽建材”的厂内在未取得国家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情况下依然无证生产商品混凝土,私自向周边多个建设项目和个人出售预拌混凝土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该建材厂2017年注册成立,注册资金2500万元人民币。自企业建厂以来,已经违规生产多年。混凝土行业属于生产准入制行业,商品混凝土必须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才能进入项目工地使用,那么该企业长期违规生产难道就没有单位去监管吗?
一系列问题浮出水面,此建材厂生产商品混凝土无证经营多年,监管部门是否存在“渎职”问题呢!该涉事企业每天大量生产这里面是否存在利益链保护伞呢?
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生产的建筑材料是否合格?如群众建房、桥梁、路面出现质量问题谁来买单。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对取得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需要处以停业整顿。
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