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场地、采购机器设备、雇佣工人,从他处进购散装水泥,购买多个知名注册商标的水泥袋,二次包装出售。这样假冒出来的“海螺”、“大马”、“钱潮”水泥7000余吨,涉案金额320余万元。经临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包某等四人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几万只包装袋,各大品牌都有
“品牌”水泥由此而生
2019年下半年,何某在余杭地区的水泥业务关停,包某就联系了何某:“一起来临安做生意啊。”于是,两个各出资20万元,在临安青山湖街道租赁了场地,开始了做包装出售水泥业务。到了2020年,又有两个合伙人带资入股。
何某通过以前的水泥进购渠道,从水泥公司、个人手里进购了大量的散装水泥,又购买了几万只印有“海螺”“大马”“钱潮”等品牌名字的包装袋。通过两台全自动包装机,一批批“品牌”水泥就生产完成,销往杭州各地。
根据账本显示,2020年2月到8月期间,包某等人共计销售出假冒水泥7000余吨,销售金额达320余万元。2020年8月6日,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查获该假冒工厂时,现场仍有未使用的水泥包装袋5000余只。
此“海镙”非彼“海螺”
假的它真不了!
海螺水泥为国内知名水泥品牌,有着“世界水泥看中国,中国水泥在海螺”高美誉度。包某等人不仅生产销售“海螺”水泥,还有“海镙”水泥。
小吴从何某处购买了400吨的“海螺”水泥,其中有一车水泥却是“海镙”水泥。被园林工程监理发现后,剩余的“海镙”水泥便被退了回去。不少老百姓从何某、包某处购买水泥,因为这边的水泥价格比正规公司便宜三、四十元一吨。
根据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何某购买的水泥袋为仿冒产品,乍一看虽与正品一样,但在字体颜色、字体大小、R标位置、电话信息均略有差异。而据购买者回忆,假的水泥袋明显质量要差很多。
包某等人的行为,是将印有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包装袋罐装水泥后进行销售,严重影响了品牌声誉和商标所有权人的经济利益,情节特别严重,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