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清理取缔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的通告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规范商品混凝土供应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非法经营的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清理取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非法经营的混凝土搅拌站必须立即停止采购进料和生产活动,并于2021年4月20日前自行拆除混凝土搅拌罐及附属设备设施,并清理完成场地内所有原材料、成品。
二、对逾期未清理关停和顶风新建的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混凝土搅拌站,市政府将组织住建、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督、电力、水务等部门和所属乡镇依法进行集中清理取缔,没收所有经营设备设施,并从严进行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非法经营企业自负。
三、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举报电话:0317—3388063
任丘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