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及使用质量的监管,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全省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将重点检查生产质量、使用质量等方面。生产质量方面重点关注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原材料管理、配合比设计及生产管理等情况。使用质量方面重点关注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履行质量管理职责情况和实体混凝土质量情况。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检查将采用企业自查、市县检查和省级抽查等方式。企业自查在3月31日前完成,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对使用质量开展自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生产质量开展自查。自查结束后,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将检查情况和检查表格报送至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检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现场抽取预拌混凝土进行质量检测。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适时组织联合检查,随机抽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在建工程。各地主管部门检查在4月2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