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以来,石家庄市大气办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聚焦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方位督导检查,依法依规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保障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安全。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督促企业加快问题整改,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3月13日、14日,连续两批公布21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其中多家混凝土企业上“黑榜”。
高邑县石家庄博达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停产要求,投料口喷淋设备简陋,扬尘污染严重。该案件已由生态环境部门立案调查,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井陉县石家庄舜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擅自违规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减排措施。该案件已由生态环境部门立案调查。
藁城区石家庄中通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厂区东侧大量石粉露天堆放,未采取抑尘措施;煤棚内车辆卸煤时未开启喷淋装置。该案件已由生态环境部门立案调查。
行唐县河北长城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减排措施,使用国四重型柴油车装卸物料。该案件已由生态环境部门立案调查。
新乐市陈村建敏水泥制件厂
现场检查发现,厂区南侧沙子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该行为已由市生态环境部门立案处罚。
高邑凤城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重污染天气预警方案停止生产,水泥罐车在卸料口装车。该行为被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立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