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安阳县豫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兑付公告》称经法院审批和群众代表协商同意,处置安阳县豫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工作组决定对已经核准的集资户、货款户、欠款户、工资户按比例进行兑付。
兑付对象为在安阳县豫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集资户、货款户、欠款户、工资户,以上人员须在安阳县公安局备案登记,否则不予办理。
兑付时间:2021年2月19日至26日(集资户、工资户);2021年2月27日至3月5日(贷款户、欠款户)。公告原文如下:
安阳县豫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兑付公告
经法院审批和群众代表协商同意,处置安阳县豫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工作组决定对已经核准的集资户、货款户、欠款户、工资户按比例进行兑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兑付对象:
在安阳县豫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集资户、货款户、欠款户、工资户,以上人员须在安阳县公安局备案登记,否则不予办理。
二、兑付方式:
银行批量转账方式兑付。
三、兑付时间:
2021年2月19日至26日(集资户、工资户)
2021年2月27日至3月5日(贷款户、欠款户)
四、办公地点:
殷都区曲沟镇人民政府大门北侧曲沟镇综治中心大厅(市内乘坐46路公交车终点站下车)
五、兑付要求:
在公告时间内本人持票据原件、身份证原件,本人名下工商银行卡或存折及身份证复印件(票据、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卡要合并复印到A4纸上,空白处写明本人手机号、卡号或存折账号以及开户行全称)到场办理。逾期不参加兑付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个人承担。
安阳市殷都区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