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各县(市)区建设局全面排查福州市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及其生产供应情况,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严肃立案查处,并将无预拌混凝土资质的生产点情况函告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保等相关监管部门,商请依法依规查处。
二是定期调查福州市商品混凝土供应价格情况,分析混凝土市场价格情况,严厉打击混凝土企业包片区垄断,将价格异常低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及工程项目列入工程质量重点监管对象。
三是全面排查福州市甲供原材料生产商品混凝土的情况,约谈采用甲供原材料购买商品混凝土的需求方和供应方,对于扰乱混凝土市场的企业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