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对四川省水泥协会、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峨眉山佛光水泥有限公司、四川省星船城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亚东水泥有限公司、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水泥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此次对于以上几家单位的处罚金额高达5900多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以上企业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三条,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构成垄断经营。
处罚详情:
四川省水泥协会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0万元;
四川西南水泥有限公司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014921元,并处2016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1972681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24741731元;
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186141元,并处2016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11680598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4866739元;
四川亚东水泥有限公司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206086元,并处2016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10010096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5216182元;
四川省星船城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602885 元,并处2016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1986973 元,以上罚没款共计3589858元;
四川峨眉山佛光水泥有限公司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00469元,并处2016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296324元,以上罚没款共计896793元;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