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政策,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日前,天津市住建委建筑市场管理处与市建筑市场中心、市混凝土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对市住建委审批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动态核查工作。
通过企业自查、系统排查、专家评估,对全市(除滨海新区外)176家已取得预拌混凝土资质的企业进行核查,重点对北辰、宁河、东丽、津南、静海、宝坻6个区随机抽取15%的预拌混凝土资质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被检查企业在净资产、技术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和混凝土实验员资格及社保缴费情况、机械设备配备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问题。
对核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整改仍不达标或逾期不改的将依法撤回企业相应资质并记入建筑市场信用档案。
下一步,市住建委将继续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资质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惩戒和处罚力度,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良好建筑市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