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分流不完善,沉淀池碱性废水外排污染环境......”日前,湖南省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将有关高新区严家巷一家混凝土公司废水外排、扬尘污染、砂石露天堆放的信访件转办到湘潭市后,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全面核实调查,拟对这家公司外排碱性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万元,并责令整改。
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这家混凝土公司厂内污水沉淀池水位饱满,因有混凝土罐车司机未按规定洗车,将罐车清洗水排放至沉淀池,从而导致部分污水从沉淀池溢流至雨水管网,排入外环境。经湖南省湘潭环境监测中心采样监测,该公司溢流至外环境的废水呈碱性,悬浮物超标。
“碱性废水排入严家巷,流入了湘江。”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彭自然说,该公司外排碱性废水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拟对其外排碱性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万元,并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严禁外排。同时,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做到雨污分流,确保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入棚入库,做到清洁生产,严防扬尘污染。
11月3日,记者和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再次赶到现场看到,该公司已新建了一个污水沉淀池,同时加高加固了原有沉淀池和罐车冲洗池,并对其进行了彻底清理,扩大了纳污容量,雨污分流正在整改中。同时对临时露天堆放原材料区实行了全覆盖,加大了洒水车工作面,对自动喷淋系统加压,大幅改善了扬尘污染。该公司检修部工作人员向国华表示,公司已安排专人巡视污水沉淀池,健全了环保巡视制度,将加强管理,落实环保举措,消除环境污染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