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联合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针对两起案件的同一被执行人展开联合强制执行行动,成功将涉案的12辆混凝土搅拌车查封、扣押,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原告某租赁公司诉被告洛阳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一案,经法院审理,判令被告洛阳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原告200余万元租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在首次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生效判决,并转移设备,导致执行干警无法强制执行。后来申请执行人某租赁公司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上街法院执行干警在确定被执行人名下混凝土搅拌车停放位置后,联合该被执行人另外一起案件的承办法院高新区人民法院共同开展强制扣押行动。
为了促使本次执行行动顺利开展,两地法院执行干警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拟定执行方案,并对执行任务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20日上午,两家法院执行干警到达洛阳市某搅拌站,出示相关证件并释明来意。因这些车辆停放的位置是案外人的场地,且处于运营状态。为防止执行过程中遭到场地负责人及一些车辆驾驶人的阻挠,执行干警出示相关法律文书,并向相关人员释法明理。最终,在两家法院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将涉案的12辆混凝土搅拌车查封、扣押,并运送至指定地点。下一步,法院将依程序对涉案车辆进行司法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