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标语
朗朗乾坤除黑恶,风清正气暖人心。
8月31日至9月1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丁某民等22人涉黑案。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7年起,以被告人丁某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丰城市预拌混凝土协会为载体,通过不断吸纳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以丁某民为组织、领导者,以游某义、丁某华等7人为积极参加者,以左某长、雷某等12人为一般参加者,组织结构稳定、层级清楚、分工明确、纪律较为严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控制丰城城区及周边商品混凝土市场,通过非法手段或其他手段承接工程、投资项目,获取非法利益维系组织的生存和发展。该组织多次通过聚众打砸等硬暴力及滋扰、哄闹、聚众等软暴力的方式或者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纵容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先后实施强迫交易案10起,寻衅滋事案3起,故意毁坏财物案2起,串通投标案1起,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案2起,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该组织对丰城市商品混凝土行业的生产、经营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为确保庭审高质高效进行,宜春中院庭前做了精心准备。在庭前会议上,逐一核实了被告人信息,组织了庭前证据展示,并就管辖异议、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等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确定了该案庭审重点。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进行了法庭质证、辩论,合议庭成员认真听取了出庭检察员、辩护律师和被告人的意见。法庭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
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也征得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同意,宜春中院采取“云视讯”技术进行庭审,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2名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丰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参与庭审,集中关押在4个看守所的20名被告人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与庭审。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