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公告
沈检七部民公告〔2020〕1号
本院在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亚泰集团沈阳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和亚泰集团沈阳现代建筑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地址是沈阳市大东区文官屯600号),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排放混凝土废水造成周边林地土壤板结,生态环境被破坏,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市府大路87号1118室
联系电话:024-22768218
特此公告。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