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因证券虚假陈述遭投资者索赔的三圣股份(002742),在近日公告的2020年半年报中首次披露了此案的具体情况。半年报显示公司收到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9起,涉案金额共计54.13万元。
三圣股份证券虚假称述纠纷案源于此前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2019年9月公司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实,三圣股份通过其供应商向重庆青峰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资金。三圣股份和青峰健康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潘先文、周廷娥,两个公司之间构成关联关系。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三圣股份通过供应商向青峰健康提供资金合计44900万元。这些巨额资金以预付账款等形式转出,但是三圣股份不仅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反,却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三圣股份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违规向实控人提供资金外,三圣股份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事项。针对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对三圣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潘先文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杨志云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基于证监会的处罚,那些在2018年5月14日至2019年3月28日期间买入三圣股份并在2019年3月28日依然持有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投资者索赔指南”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发起的索赔维权,并可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事实上在去年证监会下达处罚决定书后,就有投资者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要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
早在今年三月,就有媒体报道称已有投资者通过法院调解拿到赔款,然而公司并未对此进行公告。直到8月24日,公司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公司首次提及了此案进展情况。半年报显示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共计9起,调解结案4起,共计3.32万元,尚未判决的另外5起案件,2起在一审中,3起已立案,涉案金额50.81万元。2020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11302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67万元,目前来看,投资者索赔对于公司影响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