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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水泥被查,仅被判罚1955元,没收275元!网友炸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26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闪电新闻、水泥内参、各地市场管理局等
核心提示:在水泥行业,产品质量不合格甚至无证生产现象屡禁不止,除了企业经营者的为牟取暴利不择手段因素外,违法成本过低也是导致这一顽疾泛滥的重要原因。

8月20日,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威海环翠区环钢建材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泥案。


环翠区环钢建材店销售的标称为蓬莱中海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双德利”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经检验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泥,没收尚未销售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双德利”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5kg,罚款1955元,没收违法所得275元。


在水泥行业,产品质量不合格甚至无证生产现象屡禁不止,除了企业经营者的为牟取暴利不择手段因素外,违法成本过低也是导致这一顽疾泛滥的重要原因。


不久前报道了“ 山东25吨问题水泥卖到河南农村学校”事件的判决结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期公布的刑事判决书显示,“问题水泥”事件中涉事厂家济宁固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4名责任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早些时候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至9个月不等。


该事件经众多媒体报道后,网友纷纷发表看法:


通过上述评论不难看出,违法成本过低成为了舆论关注的重点。


在威海的这个案例中,对违规商家的犯案细节并未过多描述,但罚款1955元,没收违法所得275元。这样的处罚结果对涉案公司,以及存在生产、销售不合格水泥的单位有何震慑力,答案恐怕显而易见了。


水泥、商混作为重要的建筑材料,质量容不得半点马虎,但在全国各地的质量抽检中曝出产品不合格的比比皆是:


日前,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报2020年5月份流通领域水泥商品质量市级专项监督抽查情况。本次监督抽查10家经营部、12个批次,包括白色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等,其中合格商品10批次,合格率为83.33%,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为16.67%。


其中标称新泰市某经营处销售的白色硅酸盐水泥,网上查询无生产许可证书信息,3天抗折、抗压强度不合格;某经营处销售的P.S.A32.5矿渣硅酸盐水泥网上查询无生产许可证书信息,3天抗折、抗压强度不合格。


在“问题水泥”事件曝光后,时隔不到1年时间山东地区就又出现无证生产的水泥产品,这种现象令业界哗然。这一方面爆出违规企业的胆大妄为,也给当地水泥市场管理部门提出考验。


泰安市局提出,各县市区局,特别是发现问题水泥的所在地县市区局,要在强化生产、流通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监管所属地监管职能,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监督检查频次,特别是对国省道周边、偏远乡镇、农村经销点等流通领域的水泥等重点商品的监督抽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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